公司若缺乏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,該如何進行檢舉?

日期:2024-11-22 作者:Editha

工傷病假有薪病假,漏水賠償責任,工傷

公司若缺乏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,該如何進行檢舉?

(1)可採用郵寄、傳真或其他書面形式向本局進行申報。(2)亦可致電勞保局設置之黃牛檢舉專線(02)2341-0720進行申報。

職業傷害醫療補償該如何計算?

職業傷害與疾病之給付計算準則,係根據事故發生前六個月之平均月薪資之七成進行發放,若受傷員工經一年仍未康復,則給付比例將調降至五成。漏水賠償責任

工作時受傷能否申請賠償?

僱員若因工作相關傷害或職業疾病無法履行職責,且正處於治療階段,從而未能獲取原本應得的薪酬,可向勞工委員會之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,請求領取自無法工作第四日起算的職業傷害或疾病補償。無論是住院治療或是因該傷病確實無法工作的門診治療期間,均可被納入補助計算之內,但須符合「全日無法工作達四天或以上」之條件,方可申請該項補助。

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會否對無犯罪記錄證明造成影響?

車災被告因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會留下前科記錄嗎?倘若被告因車災疏忽傷人的判決結果轉換為繳納罰款,則需在繳清罰款「五年後」,才不會因為該案件記錄的存在,而阻礙申請警察刑事無犯罪記錄證明(民間習稱良民證)。然而,在法院內部的資料庫系統中,相關記錄依然會被保留。

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是否屬於工傷範疇?

上下班路上遭遇車禍受傷,這樣的情況能否算作職業災害呢? 只要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,所引起的病痛、受傷、殘障或喪生,皆可視為職業傷害:當員工在履行工作職責時遭受傷害,這即為職業災害。這類情形涵蓋了員工因為執行工作任務或執行職責而受到的傷害,無論這樣的傷害是直接或間接與工作有關。日期為2024年9月11日。

怎樣進行國民年金補繳手續?

進入勞保局電子化服務平臺,輕鬆重新申請「國民年金保費繳費通知書」,節省時間又降低勞力!利用手機驗證、個人數位證書、行動個人數位證書、虛擬勞保證書以及金融電子證書等多種驗證途徑,登入勞動保險局電子服務系統-個人版,進行線上重新申請「國民年金保險繳費通知書」,迅速且便捷!日期為2024年9月1日。

工作傷害可獲得的賠償金額是多少?

▌各類職業傷害補償申請金額‍

喪失工作能力補償:新制度依據喪失工作能力之程度發放年金,全數喪失工作能力者可領取每月投保薪資之七成,嚴重喪失工作能力者為五成,部分喪失工作能力者可領取二成。此外,若失能年金符合相關條件,將額外發放親屬補助百分之十,最高可額外發放百分之二十。

自摔情況下,強制保險是否會賠償乘客的損失呢?

(一)強制保險理賠對象:己方乘員、對方駕駛/乘員、行人。無論是汽車強制保險抑或機車強制保險,其保障範圍均僅限於車禍事故中除己方駕駛外的受傷人員,這包括己方車輛上的乘員、對方車輛的駕駛及乘員、行人等,但並不包含己方車輛上的駕駛(即本人)若受傷的情況!車外第三人,例如對向駕駛、對方乘員、路人均屬保障對象。己方駕駛:並未被列入強制保險的保障對象當中。

若人員未受傷害,此行為是否構成肇事逃逸?

因此,倘若發生車災卻無人員受創,駕駛者即便選擇逃離現場,亦不會構成肇事逃逸之罪。然而,根據道路交通管理罰則第六十二條之明文規定,對於汽車駕駛人在駕車過程中發生事故,在無人員受傷或喪生之情形下,若未能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妥善處理,將會面臨新台幣一千元以上,三千元以下之罰款,逃逸者更將被吊銷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,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講座。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。

在工作時受傷能夠申請哪些補助或權益?

僱員勞工災變保險之被保人於通勤、公差途中遭遇意外所受傷害之說明文件。勞動保險局備有此說明文件,以供災變保險之被保人申請因職業災變所致之傷病、喪失工作能力、死亡或醫療補償之用。若災變保險之被保人不幸身故,其遺族除可申請喪葬補助外,符合條件之遺屬尚可領取遺屬年金、遺屬一次性補助金(當所有順位之遺屬均不符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)或遺屬補助(適用於民國98年1月1日以前已有保險年資之遺屬)。日期:工傷病假有薪病假